万向钱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现就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相关资料图)
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我们在充分了解各位董事候选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的基础上认为:本次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倪频(执行董事)、沈志军、杨正纯、潘文标(执
行董事)、许小建(执行董事)、李凡群,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劲、易
颜新、潘斌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
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者惩戒
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推举候选人倪频(执行董事)、沈志军、杨
正纯、潘文标(执行董事)、许小建(执行董事)、李凡群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劲、易颜新、潘斌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劲、易颜新、潘斌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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