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三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因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从事非私募业务等被监管责令改正
又有三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因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从事非私募业务等被监管责令改正
每经记者:李蕾 每经编辑:叶峰
(相关资料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近日黑龙江证监局一口气公布了对三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这三家机构分别是黑龙江辰能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朗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公告显示,这三家机构都存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的行为,同时还有机构从事非私募基金业务并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基金托管人未取得基金托管资格、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基金延期等。
上市公司东方集团旗下私募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6月6日,黑龙江证监局一口气公布了对三家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每经记者注意到,这三家机构都存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的行为,此外还各有不同的违规行为。
其中,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是上市公司东方集团的全资孙公司。中基协备案信息显示,该机构成立于2017年11月,备案于2019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在管基金1只。
此前东方集团官方账号曾发文称,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投融资能力,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从2018年开始积极筹备私募基金备案相关工作,并在2019年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成为东方集团首支私募基金管理团队。同时,东方粮仓投资自成立以来,以优质农业项目和农业资源为标的,通过投资并购进行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板块的资源整合,已拥有丰富的相关行业经验,后续将通过发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并购基金,不断挖掘和孵化优质农业项目。
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公布的信息,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除了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之外,还从事非私募基金业务并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此外也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为此,监管决定对该机构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提示“你公司应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还有私募因基金托管人未取得托管资格、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基金延期等被责令改正
除了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还有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此次也被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那就是黑龙江辰能资本和哈尔滨朗江创投。
中基协备案信息显示,黑龙江辰能资本成立于2017年10月,备案于2018年初,注册资本500万元,由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辰坤道吉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和2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在管基金2只。
启信宝数据则显示,黑龙江辰能资本已于今年5月变更了投资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已变更为其子公司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不变。
根据黑龙江证监局的公告,黑龙江辰能资本不仅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同时未提供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分类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认定的相关材料,还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哈尔滨朗江创投则是一家成立于2015年3月,备案于2016年8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600万元,由哈尔滨科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融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其余4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在管基金2只。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开报道,哈尔滨朗江创投的实控人陈萌此前曾在黑龙江省科技厅工作,从事科技投融资工作近20年,也参与了黑龙江省首只政策性天使投资机构——黑龙江科力高新天使投资有限公司的设立。离岗创业后,他成立了哈尔滨朗江创投和另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哈尔滨朗江创投旗下的两只基金此前也参与过对上市公司新光光电的投资。
黑龙江证监局公告显示,哈尔滨朗江创投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二是基金托管人未取得基金托管资格;三是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基金延期;四是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也将对这两家机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年来,严监管成为私募行业的常态,监管机构近期也在密集披露对于违法违规私募的处罚决定,显示出力度与决心。有业内人士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除了赚钱,更要强化合规底线意识、提升专业化水平,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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