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正文

东莞发布新型储能20条新政,企业技改单项最高可获5000万奖励

2023-05-15 16:10:1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程浩东莞报道日前,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东莞制定和发布了《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东莞新型储能20条》),从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产品研发和创新、市场拓展、多元化场景开发、产业链金融保障、产业集聚生态、人才引进和培养等七个方面出台了20条新政,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东莞新型储能20条》提出,在企业引进和培育方面,东莞将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重点支持引进高性能储能电池、新型储能终端产品集成及关键制造项目,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型储能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技改资金资助计划,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在产品研发和创新方面,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建设创新载体,参与标准制定,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东莞鼓励新型储能企业瞄准钠离子电池、镁离子电池、全固态锂电池、硅碳负极材料等前沿重点领域,开展具有重大创新型和突破性的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和重大装备研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同时,鼓励企业面向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新型储能电池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另外,东莞将支持企业多元化场景开发,支持用户侧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光储一体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支持探索以新型储能为基础,建立能源综合服务机制,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和智慧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其中,针对用户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经认定后,自投运次月起按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同一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加强产业链金融保障方面,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向新型储能龙头企业、关键领域“补短板”项目、“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以及新一代电池技术项目倾斜。鼓励市级其他政策性基金向新型储能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

在打造产业集聚生态方面,东莞支持建设新型储能产业园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东莞将支持东莞新能源产业基地以新型储能电池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创新为重点打造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计划在松山湖、塘厦等镇街(园区)建设一批先进储能研发制造园区,并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创建省产业园、省特色产业园。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