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检察院:在办案中长期摸索、在思考时触及灵魂,努力写好“感受正义”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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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5月12日讯(通讯员 陈菲菲)5月9日至5月11日,怀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段志凌深入沅陵县、辰溪县、中方县检察院开展工作调研。
调研中,段志凌一行参观了院史室、图书阅览室、检爱护未站、“晨曦”家庭指导工作站等有检察特点、地方特色的基础设施建设,分别听取了沅陵县院检察长龙海华、辰溪县院检察长刘成、中方县院检察长米久松的工作情况介绍,同基层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讲问题、聊想法、谈思路。
段志凌充分肯定了沅陵县、辰溪县、中方县检察院近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勉励三个基层院围绕市检察院党组制定的争创全省一流检察机关的目标,立足本地实际,目标定得更高一点,措施谋得更实一点,作风抓得更严一点,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争取更高水平的争先创优。对基层院参与调研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段志凌围绕“感受正义”的内涵和实现路径,结合最高检要求、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基层院干警进行了深入讨论:“感受正义”是人民群众感受的正义,不是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感受的正义,感受主体是人民群众;“感受正义”是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的正义,办案必须要循天理、遵法律、顺人情,综合考量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观;“感受正义”就刑事案件而言,是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相统一的正义。要坚持刑法的谦抑性和止于至善的理念,不能单纯只考虑到刑事违法性,否则就会陷入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泥潭”;“感受正义”是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当所应当的正义。办案必须坚守法治原则、遵循司法规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把握好司法政策、刑事政策。
如何让“感受正义”执法理念在全市检察机关和每一位检察干警心中落地生根?段志凌强调,要从四个方面探索实现路径。“感受正义”应当成为履职办案的执法理念和价值追求,在日常办案中自觉遵循;“感受正义”应当成为处理疑难复杂案件遵守的重要依据,把人民群众是否能感受到正义作为执法办案的基本准则;“感受正义”应当成为纠正执法偏差的重要规则,对人民群众不接受的执法方式要及时调整纠正;“感受正义”应当成为评判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对人民群众感受不到正义的案件要及时反思。
“感受正义”是一篇大文章,需要触及灵魂的思考,必须反复论证、长期摸索,既要有理论支撑、也要有实践检验。“感受正义”理念是一个“点”;经过充分论证,从理论上提炼升华,形成一条“线”;制定相应落实制度,把理念做成一个“面”;通过长期办案实践,归纳总结典型案件办理经验,把“感受正义”理念打造成一个实实在在的“体”,点、线、面、体相融合,努力写好“感受正义”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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